我们谈着话而你已忘掉了词语。

【鬼怪×使者】无主之地(一发完)

狂喜亂舞:

突如其来的脑洞


放飞自我


脑洞大致是金信被困于无主之地并且丧失了自己的记忆,而地狱使者决定去找他


祝食用愉快




1


金信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如果从地质角度来讲的话,这无疑是一片宽广的荒漠,放眼望去四周贫瘠地只剩下一把把沙砾,白晃晃的日光充斥了整个空间,反射的光线是白晃晃的刺眼。


金信眯起眼睛望向天空,感到一股令人敬畏的重力正威压下来,仿佛无尽的距离转变成了物质和重量。


这一轮耀日实在是太过巨大了,直教人疑心是神明的化身,而不单单只是一团被元素充满的火焰。


他费力的行走着,脚下的沙砾因摩擦而发出“咔咔”的声响,这是他一直重复的动作,自从来到这个地方之后,他的胸中一直有一种隐秘的笃定——只要他一直向前,就能突破此刻的牢笼。


可是他把这一切都想的太简单了。


在他目光所及的远方,有一株蒲公英的尸体,它焦黑又干枯,因缺水而变形,起初,他把那个当作目标,金信一步一步地走向它,不会太久的,金信心里想着,不过是一百米左右的距离,他一面走着,无主之地缺乏生命的肃杀气息就向他挤压过来,一片死寂,满目疮痍,到处只散落着冰凉的石头和灼热的气体。


然后他发觉自己所行的一切不过是原地踏步而已,蒲公英的尸体依旧在他目光所及的远方,因缺水而折成一个讥讽他的姿态。


金信时常自傲于自己的力量,他曾经是云,是雨,是风,是无所不能者,现在则是沙,是尘,是被人遗忘的苦行之人,是一无所有者。


可他只能朝前走,除了这件事,其他的他什么也做不了。




最残酷的是缺乏时间的概念,金信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可能是一年,可能是几十年,也可能是十分钟,这儿的太阳永不西落,一直保持着最灿烂,最耀眼的正午十分的模样。


金信最讨厌正午。




2


“我可真拿您没辙。”


“啊?”王黎猛的回过神来,“我在听。”他的声音威严无比,可他的表情就像刚刷白的墙一样空荡无物,“我听着呢。”


他瞅着自己的后辈,不是以前那个,是另一个,第……不知道几届的金差使,管他呢。


“那就再好不过了。”后辈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托这位前辈总是走神的福,他已经把任务重复了十遍,这回总算是搞定了。地狱使者把文件收拾妥当,准备起身。


“请等一下。”王黎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疑问吗,前辈?”


“不好意思,你刚才说的能再重复一遍吗,我没记住。”




今天过得可真不怎么样。王黎回到别墅,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又点燃了所有蜡烛,这空荡荡的房子终于变得温暖了一点儿。


今天下了一整天的雨,昨天也是,不是那种倾盆大雨,而是那种淅淅沥沥、绵延不绝的,王黎最讨厌这种,好像整个世界都充满了霉菌的气味,他听着雨滴击打窗棂的声音,顺手拧开了收音机的开关。


“首尔的上空依旧阴云密布,但市民的心情可不要因此变得阴暗喔,下面一起来听一首歌吧……”王黎听着俏皮的女声从那个窄窄的小方匣子中传出来,每当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尤为可耻。


他一直是那个可耻者。


以前是可耻的猜忌,可耻的逃避,现在是可耻的躲在一幢大房子里,通过电波寻求对逝去时光的某种联系。他也时常站在街角远远偷窥玻璃窗后炸鸡店里忙碌的金善,或者是躲在杯盏后面悄悄地看在那畅饮德华。


他不止一次想,为什么唯有他这个罪人被保留了记忆呢?王黎感到矛盾极了,这实在既是赏赐又是枷锁,他一方面把那些记忆——无论是坏到锥心腕骨的,还是那些好到闪闪发亮的记忆都悉心留存了,像一个可耻的守财奴那样小心翼翼地守护着他的宝藏,将它们埋葬于心底,让谁也抢不走;一方面又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些幸福,坏事也就罢了,那是他应得的,可他一个人独占了五个人的幸福记忆,这不是可耻又是什么呢?


他本就不值得那些。


每个人都朝前走了,只有他自己滞留于原地。




3


路过天桥的时候,王黎偶遇了三神婆婆。她退却了美艳的皮囊,变为了普通卖杂货的老奶奶形象。


“您可真是别来无恙。”王黎微微颔首向她打了个招呼。


“你不也是一点儿没变吗?”婆婆斜睨了他一眼。王黎有点儿发怵,除了对待女人和孩子,婆婆是对谁都没有好脸色的。


“我该走了。”王黎把帽子往下压了压,“还有工作。”


“你还想念他吗?”三婶婆婆在背后说到。


王黎的身形顿了顿,他好像突然被冰冻住了,桥上的行人匆匆,川流不息,可王黎一动不动。


“我是唯一记得他的人。”王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可听起来分明又不像自己,因为那声音里夹杂着哽咽。


“他可过得不怎么样。”


“您是说,他仍未归于虚无吗?”一瞬间,欣喜与希望像是突如其来的潮水立刻淹没了他,王黎的胸腔发烫,好像马上就能化身成为一只饱胀的气球,里面是满溢的快乐。


王黎从不知道自己会感受到如此巨大的快乐,他是如此的高兴。


“他找不到门,他需要有人去帮帮他。”三神婆婆说到。


“我去带他回来。”


“你知道,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三婶婆婆的语气放软了,头一次,她对王黎显露出悲伤的神色,“你知道你将会迎来怎样的后果。”


王黎知道,金信因不满于归于虚无的命运而坠入无主之地,相对应的,硬要闯入无主之地将会迎接的,也只能是魂飞魄散的结局。


可他还欠金信一句谢谢。




3


“喂——喂——醒醒啊,你真是……怎么搞得这么狼狈啊——”有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而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那声音孜孜不倦的,一声一声相当恳切地不断击打着他的鼓膜。


是谁?在一片迷蒙之中金信模模糊糊地想着,抛弃他许久了的意识渐渐从他的躯体里苏醒了,就像是在冰冻了的土地里蛰伏许久的枝芽那样,不断想要冲破桎梏,来回应那声音的呼唤。


可是他的意识越努力想要拥抱外界的一切,他的肉体就越觉得沉重不堪,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我保护呢,他外在的躯壳已经深刻知道这里的环境是有多么的折磨人,他不能冒着把自己的精神也暴露在一片荒芜之中的危险,于是他倾向于不做回应,只紧紧闭着自己的眼皮。


“喂——我从来不知道你是这样贪睡的这么一个人,快起来吧,我自己一个人可拖不动你啊。”声音这么说着,如此聒噪,实在烦人,而且这声音的主人已经不满足于只在鼓膜上烦扰他,还要把烦扰加诸于他的肉体——有皮肤的触感附上他的脸颊,那人正在不断拍他的脸。


长久地待在这样一个空间里确实让金信感到迟钝,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了痛感,更何况那人下手的力道是越来越重了。


金信只得睁眼。


有那么一瞬间的眩晕,阳光还是那样刺眼,轰的他脑子一片空白,他努力着聚集着眼前的光点,逐渐拼凑出一个形象。


是一个男人,“你终于醒了。”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像刚才行径粗暴的不是他一样,“这可真是太好了,你要是就此一直睡下去,那可真是麻烦大了。”男人的眼睛因金信的苏醒而被点亮了,他有一双棕褐色的眸子,稍微有点儿湿润,在这样荒芜的无主之地,这样的一双眼眸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春意融融的林中湖泊,其中还坠落着星辰的影子,男人的眼神温暖而热切,一眨不眨地注视着金信。被人这么瞧着,可实在是想忽视也不行了,金信费力地转动了转动自己的眼珠,仔仔细细地瞧起这个不速之客来。他的嘴角还噙着微笑,牵动了他面部的肌肉,使他的眼部出现细小的可爱笑纹。头发有点儿蓬乱,穿着黑色的卫衣,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腕,特别显眼。


实际上不只是脚腕,男人裸露在外的皮肤都特别的白,在阳光的照射下好像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你要在这儿躺到几时呢,你得赶快起来,要不就来不及了。”


“什么?”金信吐出这两个音节,发出的声音粗哑的可怕,甚至嗓子眼里还冒出一股腥甜,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在这个地方,金信被遗弃太久了,就和尘封了多年的机器一个道理,因为长久地不被使用而生锈干涩。


“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吧?”


金信点点头,他知道,自己是鬼怪,名叫金信,在这片无主之地独行,却不知自己的归所,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别的记忆了。


“这些都不是什么要紧事,你会慢慢都想起来的,现在快起来,有人在等你。”


被告知有人等待着自己无疑是一个太好的消息了,这么长时间头一次——尽管他早已忘却时间了,在这样的地方,一切的流逝都是悄无声息的,金信感到自己的胸膛里像是被撒下了火种,暖意弥漫在他的胸腔里,令他的身体不再冰冷麻木。


“等待”,这个字眼太过美好了,那是否意味着有人即将会迎接他?意味着这个世界上自己并非孤独一人?他还没有被人隔绝,这是金信到这个地方以来一直不敢想的恩赐。


但是,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


“你是谁?”


“这没什么重要的。”男人说,“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得站起来。”男人向前一步走向他,一手握住他的胳膊,一手拉着他的手腕,男人的手掌和他的肌肤紧密想贴,金信感受着他掌心的纹路。他偏头看着这个男人,他的脑袋比刚才清楚了不止一星半点儿,这让他可以更加仔细的打量这个男人,金信发现这个不速之客长得相当好看,尤其是他的睫毛纤长,像是蝴蝶的薄翼。


金信在他的帮助下站了起来,重新支配自己身体的感觉确实不赖。


“有谁在等我呢?”被抛弃在这种地方,连神都不愿意置以一个青眼,能有谁会等呢?


“你可真是忘了不少。”男人摇了摇头,一脸拿他没办法的样子,“你有一个非常爱你的小新娘,一个超级漂亮的妹妹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侄子。”


“就说你的小新娘吧,她实在是了不起,真的成为了电台pd,好像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来着不是吗,等你记起来你会很高兴的。”不速之客喋喋不休地说着,真是令人惊奇,如果单凭感觉的话,金信觉得这个男人应该不是善于言谈的类型,可是倘若金信一问到有关于自己过去的时候他就讲个不停,好像生怕金信把这些忘了似的,可一当金信问些别的什么他就立马变成了手握神褚故作高深的样子。


特别是在身份问题上。




“所以你是谁啊?”


“我……这实在是无关紧要,重要的是……”


“重要的是我得往前走,是吗?”金信截住了这个话头,他不禁怀疑这个人身体里是不是植入了什么初始设定,只要一有人问起“他是谁”,男人就只会这么说。“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天杀的你知道我曾在这儿走了多久?在这个鬼地方连遇见一个有生命的个体都可以称之为奇迹了,更何况还凭空出现了一个一起作伴的'你',我总有知道自己旅伴名字的权利吧。”


“名字实在是毫无意义,”男人这么说道,“如果你硬要知道的话,我叫王黎。”


王黎。金信记住了。


不必费心去记,反正你总归也会忘的。地狱使者在心里想着。“我曾经执着于寻回自己的名字,可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两个音节,每个轮回都会被替换成新的音节,如果你还想进一步知道的话,你就把我当成自告奋勇来寻找你的人,一个无能的罪人,一直受你恩惠而来报恩的人,随便哪一个都好,啊顺便说一句,当成鬼也行。”


“所以你不是等待我的人之一?”没头没脑的,金信冒出这么一句。


“我不是,当然不是,来这儿找你已经够麻烦了,要是还得等你,我岂不是要费两份力。”男人飞快的说出这句话,神情笃定无比,快的仿佛在心里排演过很多遍一样,“所以快走吧,我陪你走一会儿。”




4


男人的陪伴是令人愉悦的,单单从审美角度来讲,他就长得足够令人赏心悦目。他身上的气息也很好闻,带点儿淡淡的茶香,让金信昏昏涨涨的脑子立马变得清醒。如果金信不开口,他就不说话,只是静静地陪着他走这一段又一段的路途,好像他们经常如此,时常这么并肩走着。


“我时常觉得这徒劳的繁复,更加证明了我们的行径无益,这儿根本走不出去。”


“你只是连出去的门边儿还没摸到。我从前遇到过一件怪事,我在死者茶室坐着的那会儿,突然一个凡人闯了进来,他是活生生的,特别着急,因为找不到卫生间竟然打开了阴间的大门。啊,我忘了你不记得了,其实那时候你也坐在那呢,把你吓得不轻。”


不对。金信下意识的想要反驳,他直觉觉得被吓得不清的人肯定不是自己,在他混沌的一片黑暗的记忆之中,有一束温暖的光亮照射了进来,那光亮朦胧,纤细不已,他似乎感觉自己抓住了记忆的尾巴,有两个人对坐在一起交谈的场景隐隐约约在他脑海里浮现出来,可等他想要再思考细节的时候,那尾巴从他手心里倏忽而逝,像一条灵巧的游鱼。


“所以强大的意志是真的可以把什么门都打开呀。”王黎老神在在地教导他。


“所以说你曾是个地狱使者?你一个地狱使者来找我干什么呢?”


金信只是随口一问,可王黎的脸“唰”一下白了,他本来就苍白的可怕,这一下简直就近乎透明,好像随时随地就能够隐去似的,他似乎不那么喜欢被金信知道自己是个地狱使者,他的五官皱在一起,就像是有人冲他肚子生生地打了一拳。


“其余的人对你来说都太重要了,你的小新娘、妹妹还有侄子,而且他们都是活人”王黎急急忙忙地说,“我反正是个地狱使者,你可不要因此而觉得我居心叵测什么的。”男人摸了摸鼻子,一副尴尬的神色。


瞧他这话说的!什么叫做“都是对金信而言尤为重要的人”,好像王黎就是个什么无足轻重、不足挂齿,没啥利用率价值的小棋子,金信虽然没什么记忆,可单凭只有王黎愿意过来找他这一点他就觉得这个人足够好了。


“我当然不是把你当成什么居心叵测的人!”金信分辩道,“只有你愿意到这个地方来陪我作伴,我就觉得足够感激了。”


“所以……你不在意地狱使者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这种事,你愿意一直跟着我走?”笑容点亮了王黎的面颊,使他看起来生机勃勃,太好了,这么长时间以来,他总算不再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了。


金信点点头,他觉得这位地狱使者实在是适合笑容。


“这可你以前说的可不大一样。”


“我以前怎么说的?”


“你说你都一样烦我。”


“那我大概是说谎了。”


“鬼怪应该从不说谎,好了,我差不多就陪你到这儿为止了。”




什么到这儿为止了?


王黎伸出手拍拍自己的胸脯,展开双臂,“来个送别拥抱吧,这么不嫌弃你这种流浪汉装束的人可真是不多了。”他笑了起来,是那种非常坦然,无忧无虑的形容,就连他的眼睛都弯成了两道新月,可金信宁愿他不这么笑,感觉像是已经放下了一切,了无挂碍,可以时刻在微笑中等待逝去了。


什么送别拥抱,他在说什么呢?


“你怎么那么不主动呢?”


王黎叹了口气,走上前抱住了他,鬼怪想要挣脱,可不知道怎么了,自己完全动弹不了,力气正从自己的身体里被抽走,他们只得一个胸膛紧贴着另一个胸膛,金信感到他仿佛同时拥有了两个心脏,在有力地“砰砰”跳动着。然后他感觉到了嘴角温软的压力。


是一个亲吻,蜻蜓点水般的,王黎的嘴唇很凉,像清晨初绽的玫瑰花瓣,这个吻,大概昭示着好运,或者还有别的什么。


“你问我是不是在等你?”黑衣男子叹息似的说出这句话。


“我也想我自己是。”可我不能。


只是一个眨眼的空隙,鬼怪开始坠落。




5


“叔叔,叔叔,你究竟是怎么从那走出来的?”是德华,他已经是个独当一面的小伙子了,可是缠着金信讲故事的样子还是像个小孩。


这是难得的一个家人齐聚的美好夜晚。


“据说是因为蛮横的甲方?”是金善,她用手肘捅了捅自己旁边的人,露出促狭的笑容,俏皮又美艳。


“合约上写了,当然怎么也没办法抵赖。”是恩倬,他最最可爱的小新娘,此刻正挽着他的手臂,如花般的面颊仰面望着他,红扑扑的。


“是啊是啊,真是一点儿没办法。”


金信勾了一下恩倬小巧的鼻子,继续搅拌自己手里的蔬菜沙拉。


“大发!叔叔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喜欢青菜啦?”


“我这是给……”金信哽了一下,他握着搅拌勺的手顿了一下,扫视了一圈饭桌。


恩倬和金善都把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倾注于自己眼前的牛排之上,没一个人看他。


“给你了,不必感动。”他把沙拉放到德华跟前,把他眼前的牛排撤走,无视掉德华抗议的目光。“你就先吃掉这个吧。”


真是奇怪,他最讨厌蔬菜沙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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