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着话而你已忘掉了词语。

【鬼使/信赫】地尽头(无差/清水/万字)

寂寞和歌:

Chapter 1


 


城北洞的冬季总是多雨,入夜后街道上冷冷清清,偶有出租车亮着空车灯驶过,向深海里游弋觅食的提灯鱼。



通宵便利店前盘踞着醉汉,倚墙吸烟或者蹲地呕吐。金信信步走着,不时朝那边远远望去。



他看到那个与她妹妹有着一模一样面容的女孩,衣着单薄,蹲在在昏暗的窄巷中,边讲电话边流泪。



金信走近后,分辨出她在喃喃重复一句:“可是我爱你。”


 


“你没事吧?”金信递上自己的手帕。头一回冒昧地在深夜街道上与人搭讪,可那毕竟是自己的妹妹,年幼版的金善,错不了。


 


那么在不知道名字的情况下,姑且称呼她为金善吧。



她抬头向金信道谢,借着从巷口透进的微光,金信看清她的脸,心中像坚冰慢慢融化。


 


“回家吧。”他提议道。没有表示要送她回去是因为觉得一个陌生男人送女孩子回家不好,当然他会偷偷尾随保证她的安全。然而女孩拒绝了他的好意。


 


“我不回家,不想让爸妈看见我这样子。”她固执地摇摇头,“我不回去。”


 


自己前世的妹妹,不能任她流落街头或者住小酒店。金信于是把女孩带到他常光顾(并且是他的产业之一)的二十四小时书店。


 


里头灯光温馨,深夜的店里没有客人。他自作主张打开了音响,将音量调至最小,温柔的钢琴曲流淌在书页之间,如泣如诉,缱倦难言。


 


柳德华的孙子正好今天看店,为他们端来热气腾腾的奶茶。金信把小伙子拉到一边,说:“给这位客人准备最好的床铺。还有,我回去之后,帮我看着她点。”


 


“叔叔怎么突然带个人来啊。”明明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小伙子讲到一半不说话了,他朝女孩看了一眼。


 


心想莫非是第二春?并非因为她的相貌——即便化妆被雨水和泪水冲得一塌糊涂,也能依稀看出是张清秀得有些稚气的面孔——而是因为那张脸上挤满了情绪。


 


金信当然知道沉默代表什么,轻轻地敲了下小伙子的脑袋。“乱想什么,她是我妹妹。”


 


“哦。”小伙子恍然大悟。有些往事他从小没少从爷爷和叔叔口中听说。


 


“那她的男朋友呢...?”记得你们总提到一位住在末间的叔叔。


 


金信没有说话,他下意识望了望妹妹——那些情绪在金善脸上互相推搡着,惨呼着,汇成一声无音的尖啸,在他望向她的刹那透心而过。


 


“许是还没有相遇吧?”


 


后来才知道两人刚刚分手,而他,正在遥远的异国他乡。


 


 


“这年头还有人用手帕。”金善打量了一下金信,又看看他翻页的手。


 


“觉得我是个老古董对吧。”金信抬头看了她一眼。


 


纵然眉眼间含着伤悲,女孩却因为这句话笑了,捧住手中的茶杯,视线却落及对面男人正在阅读的书上。静谧雨夜里的热奶茶,灯下两个影子,书页翻动的哗哗声,很适合疗伤解愁。


 


“你在看什么?”饶是年轻气盛,嘴上礼貌打探着,手却不容说分将对方的书拿了过来。只见书页空白处上写了一些类似读后感的注释,还有不同颜色的笔画满的线条。


 


“啊,这么不爱护书籍啊,哥哥。”


 


金信顿了顿,“你怎么又叫一个刚认识的人作哥哥?”


 


“又?”


 


“啊,没什么。”


 


“因为看起来金信先生不比我大多少,难道要叫——叔叔?”


 


金信一口奶茶差点呛着,喉咙里充斥着甜得过分的味道,回忆漫起苦涩香气,钻入鼻尖。


 


“咳,说到书,这本书是我的,这间书店也是我的。”意思是我想怎么样都无所谓。


 


“哦...”金善一下子没了底气。其实她印象中在书上反复做笔记的都是认真念旧之人,因为哪怕涂得潦草,也好过闲置书架上落灰。


 


“你括弧里这句话——有什么特别含义吗。”女孩将书推到金信面前,指尖点着书页。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金信垂下眼眸。他想起了一个人。


 


“没什么,字面意思。”


 


“我觉得不会有这种情况。想一个人就去看他呗,翻山越岭去,漂洋过海也去。且不说古有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现今世界上哪个角落没通火车修机场呢。”


 


“知道得还真多。”金信发誓自己没有偏心为妹妹惊叹,他真的在就事论事,“你刚刚打电话的那个人,为什么不去找他。”


 


金善忽然有点泄气,那种悲伤的情绪又悄悄蔓延上眉眼之间。


 


“没办法。一年前从高中毕业之后我到演艺公司当练习生,而他去瑞士留学了。”金善哭了。她掏出手机,让金信看两人的合照。


 


金信如愿看见了故人的脸,依然一身黑衣,少了俗不可耐的帽子。


 


王黎,阿使。不管哪个称呼都好。


 


“他为什么会选择苏黎世?”金信问道。记忆中阿使似乎没有表现出喜欢中欧国家的倾向。


 


“他喜欢寒冷的地方,曾开玩笑说要搬到北极圈内。”想起旧时恋人,金善方才破涕为笑,“有时候我觉得他就像一只冰原狼,孑然一身追逐着天空中缥缈的北极光。”


 


说完她又皱起了好看的眉,“那种感觉萦绕在我心里很久了,遇见你之前还不曾对任何人说起。李赫他...好像要终其一生,寻找着虚无。我总觉得他很孤独,很久以前失去过什么。”


 


可能是一段记忆,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一段感情。


 


金信的心脏砰砰直跳,她说得太多了,比他预期的要多太多。原本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却越来越抑制不了想要见他的冲动。


 


他的王黎,他的使者。他不念过往,今世是谁都好。


 


“我平素不随便哭的,我哭是因为他太温柔。说不能陪伴我,连我生病也没办法在我身边照顾,让我甩了他再找一个能好好爱我的人...他只愿自己受苦。”


 


书店那头的小伙子闻声扭过头看看女孩,被金信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金善继续说,“明明容易生病的是他才对。我才是那个希望有人能找到他,守护他的人。”


 


“那如果有人能实现你的心愿,不管是谁都可以吗。”


 


“不管是谁。”女孩坚决点点头。


 


金信看着妹妹朦胧的泪眼,之前的犹豫烟消云散,取而代之有种尘埃落定的安宁感。


 


他有种预感,也许不久后就能遇见池恩倬了,能够再次开启有她在的人生。但是这段人生,可能不会和使者有交集。


 


所以在此之前,想要见他一面。


 


他决心帮金善实现心愿。却不管不顾不去多想,自己才是那个假借妹妹愿望,完成一己之私的人。


 


想一个人就去看他,翻山越岭去,漂洋过海也去。


 


“谢谢你,金信先生,陪我在这自说自话。我觉得你好像我的哥哥。”感受到金信诧异的目光,第一世名为金善的女孩补充一句“——如果我有兄长,想必是你这样子的。”


 


金信看着她,脸上挂着淡淡微笑。他没说什么而是点了点头。


 


 


Chapter 2


 


遇见李赫的那夜难得没有下雨,强风吹散云层,露出澄净的星月。


 


他只有十九岁,正是最好的年华,最接近神的年纪。高瘦挺拔,没有差距的身高正好与金信对望。不笑不语对难以亲近,偶一流露的温柔便更缱绻难言。


 


他说去吃宵夜,金信便说好,相隔一步走在夜半街头,仿似陌路——原本也是陌路。


 


但金信侧头看他,步步逆风而行,以形神为笔,以诗篇铺路——拜伦写与女性的赞歌,放在当下竟也适用。


 


他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晴空无云,繁星灿烂。那最绝妙的光阴与黑暗,均汇聚于他的风姿与眼底,交织成如许温柔光辉。


 


是浓艳的白昼所无缘得见。


 


他的挚友眼睛会说话。像两汪深邃的湖泊,任月光再清冽照也照不透。

他自诩到过许多地方。邂逅五月巴黎明媚的阳光,目睹魁北克冬天的童话。然远渡重洋,遇见李赫——至此方深悉流浪与定居之间的大不同。每个人都在寻找一个地方,那里有等待着他的人,那个人他想与之共度一生。


 


此前他无比确定鬼怪新娘才是他的良人。


 


这一世的使者——应该说李赫——不惜言如金,亦不聒噪,讲事多半只讲重点。初遇时偷听他与友人闲谈,金信对其个性已可略知端倪。


 


后有日同行时谈及学业,金信随口与他开玩笑:“如果你换专业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了,不如跳楼比较痛快。”



李赫沉默的开着车,半晌竟反常认真的道了句:“不论遇到过什么,我没有一秒想过要去死。甚至看着别人死,都不是我所愿的。”



那瞬间怦然心动,他对于人生强硬的态度令金信都忍不住着迷,却惋惜这种强硬不是从第一世延续。如果时光倒流,王黎还会选择结束生命吗。



坚强与强硬其实迥然不同:前者代表了肯于面对磨折坎坷,学会硬起肩扛下,挺直背承受;后者则意味着有胆量有能力对人世苦难说“不”,说“滚”——李赫的成长经历多少有些异于常人,父母闹离婚,父亲给了一大笔钱打发他出国。


 


他离群索居,买了车,每天两点一线穿梭于家和学校。金信租下了他隔壁的房子,两人以邻居相识。


 


望着他不像望着冰原狼,而像望着一头年轻的非洲狮,悠闲地游逛在草原上,但终有日将靠一战赢得自己的族群,骄傲地雄踞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有趣的是,在韩文里狮子与使者同音。


 


然而金信不能说起。他不知道李赫是否还拥有前世的记忆。


 


每个人都有故事,久不能言,便成了心事,沉淀进意识底部,像自己在心底修起一座坟茔,坟里埋的也是自己,午夜梦回时,还要自己绑架自己去扫个墓。


 


瑞士如今贵为最具幸福感中欧之国,实则追溯历史却很有趣——它本是一片充满了斗争与反抗历史的荒芜大陆,用赎罪的因,结出繁华的果。


 


李赫在瑞士近一年的日子也确像一场流放,之后剩下的刑期,不知道他是否愿转狱认认真真服完。


 


苏黎世是瑞士最大的城市,入夜后却并非处处歌舞升平。去吃宵夜的路上,沿途穿越旧城区宁静的窄街。金信与李赫两厢无话,侧头唯见路灯蒙蒙的光,守着灯火尽歇的民宅。


 


李赫把暖风开至最大,金信欲转头道谢,又见他打开车载音响,淡声道,来,把我现在的生活跟你分享一下


 


金信心忖以他的年纪,以他沉迷于晨间剧的爱好,车里放的多半是吵吵闹闹的说唱或舞曲,然而下一瞬响起的却是一首熟悉的民谣。


 


低哑的女声百转千回,如眼泪沁湿丝绸。身周老城区的夜色突被加上一片柔光滤镜,仍有灵魂在街边古旧的房子里奏响蒙满灰尘的钢琴,而深冬寒冷的夜空中,群星直坠。


 


李赫默默听歌,半晌道,“有时候就这么开着车,一个人。"复又缄口不言,“这首歌——”


 


“我很喜欢。”金信道。歌词他早已听出来了。


 


简短对答后,车中又只余乐声。


 


金信垂头眨眼,感谢还有人在他漫长得无以复加的等待疲累已极之时,把生活分享于他。


 


寂静无声的岁月,突然有了声音。


 


吃夜宵的店里暖风开得很足,李赫却仍让金信坐进靠里的位置,随口解释了句这里背风。


 


万年不变的蔬菜沙拉上桌后,他带着哄小孩的语气吩咐道,吃一口。金信苦着脸依言吃了一口,便见他执起冰的葡萄酒和热的可丽饼,一样一个,递给自己。


 


这样的照顾不是不让人感动,只是感动也感动得事不关己,甚至有些违和——金信已经一千多岁了,早已不适合这种仿若年轻恋人约会一般的气氛。


 


对方没有点肉类。在那一瞬间,他总觉得眼前这人仗着失忆欺负人。


 


李赫坐在那儿,捧着一杯酒,微笑地看着他,“也跟我分享一下你的生活吧,你是做什么的?”


 


“编剧。来这儿采风散心一段时间。”金信胡编乱造。


 


李赫应了一声,没有深究,反而像是勾起了回忆。金信听他讲他的父母,讲一些无关紧要的往事,讲他的学业,只觉默默凝望着一场青春,而自己与青春隔桌而坐,一秒比一秒更加老去。


 


明明会老去的那个人是李赫。对于神来说,人类生命之短暂,像天地间蜉蝣,沧海里一粟,弹指挥间垂垂老矣。金信心中愈发苍凉。


 


“你回国前还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没有吧。”金信回神摇头,又点头,“你比我熟悉环境,想去哪儿我可以陪你。”


 


李赫看了金信一眼,终是低下脑袋。


 


“有个地方,我还真的特别向往。”他拿出日程本,“下周日我有空,带你一起。”


 


金信继而想到这家伙刚换到心理学专业,课程跟不上的时候忙起来一天待在学校十几个小时,遂哂然回道,不用这样,忙你的就好。


 


李赫仍对着本子,少顷抬头,难得一笑。已经放进日程表里了,下周我们去列支敦士登。


 


如果金信知道——彼时,后来,都清楚地知道——李赫其实并没有失去记忆,而是故作忘记。


 


他们两个像活在时间的罅隙里,从地图上消失,被岁月遗忘。


 


到底是无情也动人。


 


金信也给过李赫选择,问他后不后悔,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李赫摇头,最终一起走上去他家的路。


 


车开出曲折小巷,开上宽阔的公路,雪暂时停了,没有盖住回家沿途。夜已深浓,整条公路上只有一辆车,却亮着数不清的灯,昭昭恍如白昼。


 


唯有河畔依旧黑沉,李赫示意金信看对岸,说我们两家就住在那边,可惜还要绕路过桥。


 


金信的心情随街景一起开阔,难得调侃他,我知道你的车肯定是水陆两用,过什么桥,直接开过去算了。


 


李赫笑而不言,只猛打方向盘,竟真向河边而去。


 


 


Chapter 3


 


这一世李赫遇见金信花了太长时间,不久前还刚与女友分手,虽然这么说对不起她,可他快要忘记恋爱为何物——若干年前,李赫和金信两人每日与所谓的神和宿命作着没完没了的斗争,少有平淡如水的时光,羸也赢得惨烈。


 


他从来不后悔没能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但不后悔,终究不代表不遗憾。


 


记得刚到瑞士时,李赫每晚闲来无事,便站在阳台上,边喝果汁,边偷觑路人的八卦。


 


这边有的超市里的手推车可以一直推回家,于是有夜看到一个男人推着手推车,车里坐着他的小男朋友,男孩子怀里抱着一堆超市购物袋。深夜的街道上没有其他人,只有那个男人推着车跑得飞快,又突然跳起来站到车上,矫捷地滑行。


 


就着路灯的光,李赫看到他的额发一跳一跳地迎风飘着,既静谧又热烈——那片刻竟然在这样的细节都奇异地纤毫乍现,像坐在戏院首排看着一部爱情电影。


 


李赫看着他们滑到路灯照不到的阴影中停住,男人把他的小男朋友从推车里抱出来,两个影子贴在一起,也许接吻了,也许没有。


 


不愧是同性恋合法化的宝地。


 


那时李赫带着一点遗憾想到,年少时浪漫甜蜜的恋爱大概就是这样吧,珠珍难买,千金不换。


 


后悔没有早一些遇见。


 


然而这一刻,当他坐在金信的身边,看着他的笑容,感觉车身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加速向前驶去,竟错觉生命中所有的遗憾都被弥补了。


 


像被一个人拉着扯着,终于不由自主地自戏院首排站起身,走人银幕上热映的青春光影之中。


 


时间停止,继而倒退。


 


每一秒,都比上一秒更加年轻。


 


 


在苏黎世生活近两年,李赫始终如在故国一般独往独来,孤身行走在自己的世界中,并未想过要真正投身感受这个暂居的城市。


 


他从来在新年之际,置身热闹的人潮中仰望盛大的烟火或在炎夏河边吃着冰激凌,观赏身材热辣的男男女女打闹而过。


 


彼时的李赫没有兴趣去了解这座城市有多美,对它亦无丝毫留恋。


 


人世广大,他对哪里都不留恋。


 


但当金信突如其来地出现,站在他的客厅中,举目而望,李赫方发觉,这座生活了近一年的城市竟这样美。


 


公寓客厅外是露台,露台外则是先前开车路过的,黑沉的少女峰。露台与山脉尚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在夜幕掩盖下,那段距离消弭于无形,只觉寒风步步紧逼,仿要就这么挟裹着清冷的雪声漫进房中。


 


房子对面却是苏黎世最辉煌的一片夜景——素有瑞士联邦最大城市之称的苏黎世总有一片灯火璀璨无匹,彻夜不灭。并在某个意想不到的时刻,轰烈如风,扑面而来。


 


那一刻李赫有些想转过身抱住金信,但最终只是偷偷站得离他近了一些。


 


后有一日在金信家中,对方走来走去收拾房间,半晌突然停步转身,带着一点无奈又好笑的神情对他说,你别再跟着我转来转去了。


 


听他这样说李赫才发现,自己竟真一直无意识地跟在他身后,仿佛身体有着自我主张,固执地不肯离开他太远。


 


李赫想这或许是因为,在金信身边的他与平时的他不大一样。


 


那一个他深深留恋这这个世界,哪怕作为区区人类,那一个他,想离自己留恋的世界更近一些。


 


但是他不能。


 


 


Chapter 4


 


金信睡着时很安静,呼吸规律宛如海潮涨歇。


 


李赫早早醒来了,侧过身看他,讶异于自己会突然想起几年前看过的歌剧,至今仍能大略背出其中的台词,还是金信所不屑的莎士比亚。


 


“你睡着了,孩子一般,呼吸很轻,很安静。我看着你,靠近你。你呼出的每一口气息,我都贪婪地吸进肺叶。”


 


就这么沉醉于他的呼吸之间,心里想着这就是“同呼吸'吧。


 


“人是可以以二氧化碳为生的,只要有爱情。”


 


然后李赫侧回身,背向他。


 


心中告诉自己,不,这不是爱情,我不爱你。


 


第二日他一早约了导师见面,金信起身时他已有迟到之虞,却仍坚持要先和金信吃早餐。


 


连绵的雨雪后,苏黎世终迎来了一个彻底的晴天。车从地下车库开出去的瞬间,阳光好到不可思议,刺痛人的眼。


 


李赫不知道原来金信的能力还能干扰他国的天气。但是花没有开放,也可能只是他一厢情愿地认为。


 


他眯起眼,却听到车中电台不合时宜又恰到好处放到一句Goodbye my almost lover.


 


正好是那天跟金信分享的歌。


 


边开车边狂翻墨镜,没睡醒一样嘀嘀咕咕地跟金信说对街有一家店的煎牛扒很好吃,七分熟,外焦里嫩鲜美多汁。


 


金信配合地反问他,你不是不吃肉吗。


 


喔,我等会路上买瓶酸奶。李赫没太在意。


 


有人说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习惯也会互相传染。可他和金信不是,素食主义者和肉食主义者井水不犯河水。


 


心中告诉自己,不,这不是爱情,我不爱你。


 


半路金信陪他去便利店买酸奶,车暂停片刻,下去的却是金信。


 


“你知道我喝什么牌子什么味道吗。”


 


“知道。”金信像是自言自语,似乎以为李赫不会听到,哪怕听到也无妨。


 


李赫无言。


 


无事看着街景,看到街角的咖啡店有行人捧着咖啡杯进进出出,而对街的玩具店尚在开张,洋娃娃一样的西人小姑娘牵着妈妈的手路过,不死心地朝旨窗里张望。还有汽车天窗分割出的一小片天空上横着几道电线,供小鸟驻足又飞离。


 


金信去得比想象中久,李赫地拿出手机,拍下那一小片天空,收起吋金信正拉门上车,怀中抱着一个大纸袋。


 


“怎么买这么多。”


 


“回头放我家冰箱里。”


 


李赫表面上翻了个白眼,忍不住笑着揶揄金信。


 


心中告诉自己,不,这不是爱情,我不爱你。


 


车行经市中心,路过最熟悉不过的街景。


 


李赫从未有幸到过金信口中那些应许之地——未有幸在正午阳光灿烂时,错眼见他漫步在落叶纷飞的人行道上望着他的新娘;未有幸跟着他穿越别墅大门,去往苍茫的荞麦花田;未有幸在一片洁白的加拿大魁北克森林里,回头看他踏过雪地的脚印。


 


他这一世所拥有的,只能是与金信同车共坐,路过这一切,幻想曾经无数次这样正常而美好的遇见。这样美好的遇见,本来属于他和那位前世没有喝下茶水的新娘。


 


并在心中告诉自己,不,这不是爱情,我不爱你。


 


当然李赫明白,人在需要动用理智一遍遍警告自己的时候,事实上已经来不及了。


 


但是李赫不愿意承认,也不能够承认——独自一人时李赫对着讲义,检索出一个经典的心理学案例,逐字细读。


 


心理学家讲,吊桥效应,大意是指人在感到焦虑或恐惧的时候,更易将自己的感受作出错误的推论——例如把自己的心跳加速与呼吸困难归因于爱上了一起走过吊桥之人,而不是由于脚下的万丈深渊——此过程被称之为唤醒的错误归因。


 


李赫努力说服自己:你现在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是虚妄与谬误,是特定条件下产生的自我欺骗的假象。


 


不,我不爱你。


 


 


Chapter 5


 


然后有一天金信做了一个梦。


 


说是梦,其实大半是现实的原景重现——他梦见在最初的地方遇见了小新娘,女孩娇憨地对他笑着,眼神令人怀念和动容。


 


他要回去了,回到她身边。终有一天李赫和这一世的金善——就是他前不久遇见的女孩、他来苏黎世的契机——也会再度遇见。


 


金信拿不准李赫将来的打算,只知道他现在主修心理,回国后想进警署。他也不愿猜疑多想,只含笑对李赫道别。


 


隔着半米的距离,李赫面色如常,不语不笑。


 


梦中场景与现实别无二致,只除了金信自己——梦里自己终于摘下微笑的面具,张了张嘴,眼泪便掉下来。


 


那个梦一直都醒不来,金信便一直理直气壮地哭着,好像一架自助取泪机。后来大约机器余额不足,不得不暂停服务,金信方努力睁开眼,起身去洗手间。


 


睡前太过疲倦,没有洗脸,鼻涕眼泪口水混在一起,毁容得亲侄子都认不出来。金信站在镜前呆愣良久,仿佛看到的不是自己的脸。


 


——或许那的确是另一张脸。在一个落雨的冬夜,寒冷昏暗的小巷中,金信曾经见到过,同情过,那些淹没五官的情绪与无音的惨呼。金信也并未忘记,那时金善在对着电话哭诉。


 


金信站在镜前,喃喃自语出声:可是我爱你。


 


一直都是。


 


 


再后来金信郁郁寡欢,只知道借酒消愁。苏黎世的天气复又阴沉。


 


李赫学业繁忙没怎么回过家,搁在金信家冰箱里的酸奶渐渐过了保质期。金信望着隔壁房子黑漆漆的轮廓,夜半收到李赫一条短信,说要赶论文无法履行诺言带他去列支敦士登,但发了一张图片来。


 


图片上李赫想与他并肩去看的蓝色尖顶教堂,其实是他们永远到不了的地方。那一片圣光灿烂,只属于那些相知相许、相携到老的人。


 


但金信最后所能得见的亦是美景一一冬日积雪之下,阴云密布,将雨未雨,远处天空和金色十字架相接处却隐约可见一段彩虹。天色渐亮,有奇妙的光穿透云层四散,钟声响起,三五倦鸟飞离枝头。


 


若要在广袤的亚欧大陆中选择一处碎片,把它当作未能与李赫一起去看的那片场景,金信希望是此情此景。


 


隔了很久后有一日李赫发短信问金信归期。附言,只是想告诉你我和前女友复合了,不过我觉得跟我在教堂扔了硬币许愿没什么关系。


 


末尾是一个微笑的表情。


 


金信犹豫片刻,回道,航班未定,到时再说。终无下文。


 


离开瑞士前,金信最后次去了次他们相遇的地方。行前一夜,他独自一人沿着河畔散步,默默走了很久,及至一个寂静的堤岸。


 


李赫大概就住在对岸,隔着河川,望过去的景色有点像默片里的空城,铁丝网,大片大片的云。


 


金信在心底无声同他作别。


 


 


Chapter 6


 


事实上那并不是他们最后的联系。


 


回国没多久,就在金信对池恩倬出现的预感随着思念之心越来越强烈,准备启程往加拿大之前,他收到了一张明信片。没有落款,但卡片上盖着列支敦士登的邮戳,字写得小小个,工工整整,他一看便明了出自何人之手。


 


“总算有一天我体会到你的心情,得不到回应的期许,就好像臣民等待亡国复辟那样遥遥无期。


 


你的生命很漫长,而且还要走下去,我这一世只能成为你灿烂孤单人生中的又一个过客。让你看着我老去不是我所愿的,知道你过得好我也满足了。


 


但是你放心,关于你的记忆哪怕经过沧海桑田,斗转星移,我也不曾忘记。


 


因为我爱你。”


 


 


他想起李赫询问归期的短信后曾说到过教堂,并且许了愿。于是他瞬移到那座蓝色教堂悬崖边的深渊,幸运地从一小堆金山银山塑料瓶垃圾袋中找到了带有李赫气息的硬币。


 


出人意料的是有两枚。一枚刻着他金信的名字,刻许着“此生安康幸福”,另一枚上书“我不能自私地奢求他永远在我身边”。


 


 


——有旳候想想,他们曾在同一个世界上毫不相干地活着,都让他觉得快乐,即使不在身边也好。


 


关于生而为人,或者后来封神,为何这样顽固地想去爱,想被爱,想用爱证明自身的存在。人生来孤独,可能会遇到同行的那个人,沿途的风景便是灿烂的人生,但同伴来了又走,孤独始终都是常态。这才是真正的人生。承受过漫长的孤单,才会更加珍惜片刻的灿烂。



所以遇上了就好好珍惜,每一刻都要拼命去爱,拼命去活。


 


金信想起初到苏黎世那一夜,他迷路了,东张西望时一回头,就看到有个高高瘦瘦穿黑衣服的男孩子站在那儿。他并不出声,只是看着金信笑,大概在想怎么会有人活了这么久还会迷路啊。


 


金信看着他笑,看着看着就也笑了。


 


后来那个男孩子为金信唱了首难堪的儿歌,又约他去吃宵夜。


 


唱歌与邀约之间突然吻了金信,吻完后还要故作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不许随便亲别人。


 


那时候金信说我知道啊,但是——


 


这一“但是”就“但是”了很久,不晓得要如何向李赫说明。


 


——但是,即使在和他不算真正相识的时候,就算迷路了,一回头,便见他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自己的时候,哪怕在那时他便走过来吻自己,自己也是不会拒绝的。


 


现在金信想对李赫说的就是这个。其中原因没有人懂,却早有异国诗人在百年前便已将它写成了一句美丽的诗歌:


 


“你微微笑着,不发一语。而我觉得,我为这一刻已经等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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